大凡文人都喜歡寫自傳吧,我雖不敢以文人自居,但我也同文人一樣喜愛文學,所以我也來寫一篇吧,一來看看自己在自己心中是什麼形象,二來萬一我以後一不小心落得個小有名氣,也可用這自傳來詐騙一點網頁點擊量。
我在我的博客上寫過一句話:我不是一個好人,也不是一個壞人,我是一個徘徊在正義與下流之間的浪子。我承認我是那中做一百件壞事也不會覺得自己是個壞人,做了一件好事就會覺得自己是個好人的人,所以我應該算是一個自稱好人的壞人吧,但我打出生以來也沒做過什麼有傷大雅的壞事,加之思想品德基本上還積極向上,所以我也算不得壞人,要是非得給我下個定義,那麼請稱呼我為普通人。
是的,普通人何嘗不好?大方向上不會犯下什麼過錯,只有在一些細枝末梢上做下一點見得了光的錯誤,說什麼組織上也會給個“能改還是個好同志”的評語。所以小錯誤是可以犯的,“孰能無過”?人說白了也是在不斷犯錯不斷改過的過程中成長的,絕對的好人沒有犯錯的機會,絕對的壞人沒有改過的機會,他們都沒有進步可言,所以做個普通人,挺好。
記得有一個年紀比我大的人說過:喜歡音樂的孩子不會學壞。我的確是那中視音樂如生命的人,無論什麼樣類型的音樂——只要不是公認的不堪入耳——我都能聽得津津有味、樂在其中。從這個方向上來說,我應該學不了壞,可在一些年紀更大的人中還流傳著一句話:“經常上網的人容易學壞。”偏偏我又自詡是一個習慣了互聯網生活的人,而我又沒有“資歷”指著老人們說那是一種“謬論”,所以我到底是學得了還是學不了壞,這便是一個問題了,不過,這又證實了我在博客裡寫的那句話,我的確是徘徊在正義與下流之間的,也更加正式了“我是一個普通人”這一論點。
我的人緣大抵上是不錯的,至少我自己這麼認為。我的兄弟朋友當中沒有一個是用得到時會銷聲匿蹟的,我也沒聽他們說過“不夠哥兒們”之類的話,雖然我性格有點心直口快,但朋友們也都會當玩笑一笑而過。假如我說了什麼應當令人不愉快的話,那的確也是玩笑,如果誰當真了,那麼他也就“不夠哥兒們”了,不過這情況還未有過,我想以後也當不會發生。我想這應該算是我偏向好的那一方了吧。
曾經有人同我說過,說我有時太過極端,後來想想,那人說的也對,我心情好時會興奮到旁人直喊“安靜點”,而心裡有個什麼結時又會尋死覓活,害得友人擔心,這確實是我“太過極端”的表現。可是,帶點小小任性的我卻不想做甚更改,美名曰順其自然,因為我感知更改性格這工程太累,太過與煩瑣,所以我套上句“江山易改,秉性難移”之後便開始沾沾自喜,放任自流。這又該歸為朝向壞的那一方了吧。
不管說什麼,我也當算作個良好公民,注意是良好而不是優良。公共車上讓座的人當中有我,積極參與廢舊電池回收的人當中有我,簽名反對盜版的人當中有我,拒絕使用一次性筷子的人當中有我,我想這些事應該能夠證明我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吧,假使我一輩子庸庸碌碌、默默無聞,也不會乘沒人注意而做下一些危害社會利益的事,對社會談不上貢獻,也決不具危害性。這又是我偏向好的一方的一個例證。
有些時候,我就是一混蛋。大多數老師對我的第一印象,應該是要不文文懦懦,要不乖巧伶俐,反正差也差不到多遠去。殊不知,如果班上同學搗亂,不是我策劃的也是我煽動的,不是我煽動的也是我帶頭的,不是我帶頭的也是我慫恿的,所以有好幾個老師恨透了我。不過,對於某些老師,如教書教得好,又能和我們打成一片的,即使搗亂也純粹只是玩笑,同老師開開玩笑,之後在融洽的氛圍裡專心地聽課,所以有的老師有會喜歡我。本來這點可以歸為愛憎分明即好的那一方的,鑑於某些“大媽”級人物的憤憤不平,我還是把它歸於壞的那一方了吧,免得有“大嬸”喊我作“小流氓”。
還有很多好的地方,也還有很多不好的地方。我打上學以來,就在無數次被請家長的時候聽到過老師對我的家長說“這人還是挺聰明的”,與之為伴的是我爸不住地搖頭。但我也自打上學以來就一直因各種原因而受到老師的表揚。在學校裡好的地方好得出眾,壞的地方壞得無雙,可以說我從小就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學生,不僅因為我的壞,也因為我的好,致使老師想罵我時不得不有所顧慮,想誇獎我時又會想起“老帳”。
好好壞壞,此乃斯人也。
不過我想,許多人也都應該跟我一樣吧,有自己好的地方也有自己不好的地方,因為人都在進步,也就意味著許多人都在不斷犯錯又不斷改過。所以,我只是芸芸眾生里一個有些光亮卻不太閃光的人,只是茫茫大海裡小小的一滴水。
所以,我樂意把我的自傳題名為“小小自傳”。
2007.12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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